下列关于证券公司信息
未上市证券公司无需向社会公开披露企业基本情况
证券公司的向社会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财务收支状况,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信息
只有上市证券公司采取向社会公开披露企业参股及控股情况
证券公司控股的企业无需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有关信息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其基本情况、参股及控股情况、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经营管理状况、财务收支状况、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其他有关信息。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