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证券公司与客
Ⅱ、Ⅲ、Ⅳ
Ⅰ、Ⅱ、Ⅲ、Ⅳ
Ⅱ、Ⅲ、Ⅳ
Ⅰ、Ⅱ、Ⅳ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与其签订载有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必备条款的融资融券合同,明确约定下列事项:①融资、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费率)、利息(费用)的计算方式;②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的种类及折算率、担保债权范围;③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证金的期限;④客户清偿债务的方式及证券公司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利;⑤融资买入证券和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处理;⑥违约责任;⑦纠纷解决途径;⑧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