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证券公司从事
公司净资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3人
建立健全的尽职调查制度,具备良好的项目风险评估和内核机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公司净资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②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③建立健全的尽职调查制度,具备良好的项目风险评估和内核机制;④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⑥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⑦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