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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辅导:变更要求及变更程序 

|0·2013-07-25 13:54:11浏览0 收藏0
摘要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辅导:变更要求及变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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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要求:

      1.相互变更,要符合《公司法》中预变更形式的设立条件。

  2.相互变更,变更前的债券、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继承。

  3.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应当不得高于公司的净资产额。

  变更程序:

  1.董事会拟方案;

  2.股东会做决议,2/3表决权通过;

  3.变更公司章程;

  4.股份折换或募集;

  5.董事会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6.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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