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界定$lesson$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计算上述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的规定:
(1)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计算;
(2)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的计算。
二、重组程序(8步)
(一)初步磋商
(二)聘请证券服务机构
(三)盈利预测报告的制定与相关资产的定价
(四)董事会决议
(五)股东大会决议
(六)中国证监会审核
(七)重组的实施
(八)重组实施后的持续督导
更多信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