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四)发行的组织$lesson$
1.承销团的组建。发行金融债券时,发行人应组建承销团,承销人可在发行期内向其他投资者分销其所承销的金融债券。
发行人和承销人应在承销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加以披露。
2.承销方式及承销人的资格条件。发行金融债券的承销可采用协议承销、招标承销等方式。承销人应为金融机构,并须具备相关条件(5个)。
以定向发行的,应优先选择协议承销方式。发行对象不超过两家,可不聘请主承销商,由发行人与认购机构签订协议安排发行。
3.招标承销的操作要求。以招标承销方式发行金融债券,发行人应向承销人发布信息(3个方面)。
金融债券的招投标发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进行。在招标过程中,发行人及相关各方不得透露投标情况,不得干预投标过程。中国人民银行对招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五)异常情况处理
一次足额或限额内分期发行金融债券,如果发生情况(7种),应在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备案文件时进行书面报告并说明情况。
(六)其他相关事宜
发行人不得认购或变相认购自己发行的金融债券。60个工作日内开始发行、10个工作日内报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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