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证券投资基金辅导:基金税收复习资料(二)

|0·2010-12-09 10:27:24浏览0 收藏0

  三、机构投资者买卖基金的税收

  (一)营业税

  1、 对金融机构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

  2、 对非金融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二)印花税

  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所得税

  1、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企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的税收

  (一)印花税

  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暂免征收印花税。

  (二)所得税

  1、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股利收入、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

  4、对个人投资者从封闭式基金分配中取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由封闭式基金代扣代缴。

  5、对个人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取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

  2011年证券从业资格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更多信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论坛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