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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的税收
(一)营业税
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印花税(重点记忆,与08教材不同)
08年9月19日起,基金卖出股票时按照1‰的税率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交易不再征收印花税。
历史上:
从2008 年4 月24 日起,基金买卖股票按照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从2007 年5 月30 日起,基金买卖股票按照3‰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从2005 年1 月24 日起,基金买卖股票按照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三)所得税
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免征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股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所得税。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税收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法缴纳营业税、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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