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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与承销: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资料(2)

|0·2010-08-19 10:21:35浏览0 收藏0

  一、 招股说明书的一般内容与格式

  1、 招股说明书的封面、书脊、扉页、目录和释义

  发行人应针对实际情况在招股说明书首页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给予特别关注。招股说明书全文文本扉页上载有的内容包括: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数;每股面值;每股发行价格;预计发行日期;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保荐人主承销商;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等。

  【例1】 发行人应当针对实际情况在招股说明书首页作( ),提醒投资者给予特别关注。

  A “重大风险提示” B “投资风险提示” C “风险提示” D “重大事项提示”

  【答案】D

  2、 董事会声明与发行人提示

  3、 招股说明书概览

  发行人应在概览中披露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本次发行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等。

  4、 本次发行概况:包括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例如股票种类,股数,发行方式、对象,发行费用等等)、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和有关的中介机构、本次发行至上市前的重要日期(主要包括询价推介时间、定价公告刊登日期、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股票上市日期)。

  5、 披露风险因素的要求: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按顺序披露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若风险因素可能产生严重不利影响,应作“重大事项提示”。对披露的风险因素应作定量分析;无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应有针对性地做出定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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