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证券发行与承销:股份公司组织机构资料(3)

|0·2010-07-07 10:52:02浏览0 收藏0

  三、 经理

  1、 经理的任职资格与董事相同,不适于担任董事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经理。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 经理的职权(见书45页)。

  四、 监事会(监事、监事会)

  (一) 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机制和任期

  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限制规定同样适用于监事。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此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且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监事任期每届3年,连选可以连任。

  (二) 监事的职权、义务和责任

  1、 监事的职权:(1)出席监事会,并行使表决权;(2)报酬请求权;(3)签字权;(4)列席董事会的权力,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5)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权。

  2、 监事的义务和职责:(1)遵守公司章程,执行监事会决议;(2)监事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不得擅自传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办公会会议的内容;(3)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4)监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5)监事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履行监事职责。

  (三) 监事会主席、会议运作和议事规则

  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四) 监事会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开股东会会议的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做出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例1】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担任董事()。

  A 无民事行为能力者

  B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

  C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D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答案】ACD

  【例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监事会每年至少举行1次

  B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经理,也可以兼任监事

  C 董事会有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的职权

  D 董事和监事都具有报酬请求权和签名(字)权

  【答案】CD

  2010年证券从业资格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201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更多信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论坛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