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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基础知识课堂笔记:第四章(4)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第四节 基金的收益、风险、信息披露与投资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

  来源:利息、股息红利、资本利得和资本增值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构成:

  1、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2、买卖证券差价

  3、存款利息

  4、法律法规及基金契约所规定的其他收入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分配

  基金分配的两种方式:一是现金;二是基金份额

  基金分配的原则:

  1、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 90% ;

  2、采取现金方式,每年至少分配 1 次;

  3、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投资亏损,或者虽有收益但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

  2、管理风险

  3、技术风险

  4、巨额赎回风险

  5、其他风险

  三、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

  1、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2、基金募集情况;

  3、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4、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5、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6、资产组合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临时报告;

  8、持有人大会决议;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涉及诉讼。

  11、其他信息

  第五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股票、国债、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

  二、证券投资的限制:

  目的:一是引导基金分散投资、降低风险。二是避免基金操纵市场;三是发挥基金引导市场的作用。

  对基金投资的禁止性规定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当事人出资或者买卖当事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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