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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环球网校·2021-08-17 13:19:07浏览64 收藏12
摘要 备考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要熟练的掌握各个考点,并针对性的进行习题练习,今天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希望大家能够充分利用这些知识点,做到熟练掌握。

编辑推荐: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汇总

知识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的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发行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发行人规范运行。

(4)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5)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6)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7)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8)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9)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10)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11)发行人不得有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5)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6)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7)发行人规范运行。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21年度考试计划公告》得知:2021年第三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安排在10月30、31日,目前报名时间暂未公告,广大考生可以添加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及时获取2021年10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请提前预约。

以上内容为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如果找不到更多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备考资料,考生们可以直接点击下面的下载按钮后进入证券从业资格下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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