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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条件

环球网校·2021-07-28 13:10:39浏览29 收藏5
摘要 想要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就要坚持每天学习,不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今天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条件”,希望大家主动学习,好好吸收这些知识点,为自己所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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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条件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2.具有证券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需的场所和设施;

3.主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证券登记结算”字样。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21年度考试计划公告》得知:2021年第三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安排在10月30、31日,目前报名时间暂未公告,广大考生可以添加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及时获取2021年10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请提前预约。

以上内容为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条件,如果找不到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备考资料,考生们可以直接点击下面的下载按钮后进入证券从业资格下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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