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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股票的性质

环球网校·2021-01-05 10:50:36浏览50 收藏15
摘要 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希望大家能在备考过程中多多总结。多复习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今天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股票的性质”,让你轻松备考!一起来看下吧:

编辑推荐: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汇总

知识点:股票的性质

(一)股票是有价证券

股票具有有价证券的特征:

1.虽然股票本身没有价值,但股票是一种代表财产权的有价证券,它包含着股东具有依其持有的股票,要求股份公司按规定分配股息和红利的请求权。

2.股票与它代表的财产权有不可分离的关系,二者合为一体。换言之,行使股票所代表的财产权,必须以持有股票为条件,股东权利的转让应与股票占有的转移同时进行,股票的转让就是股东权的转让。

(二)股票是要式证券

股票应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有关内容,如果缺少规定的要件,股票就无法律效力。

(三)股票是证权证券

证券可以分为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设权证券是指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本来不存在,而是随着证券的制作而产生,即权利的发生是以证券的制作和存在为条件的。证权证券是指证券是权利的一种物化的外在形式,它是权利的载体,权利是已经存在的。

(四)股票是资本证券

发行股票是股份公司筹措自有资本的手段。因此,股票是投入股份公司资本份额的证券化,属于资本证券。但是,股票又不是一种现实的资本,而是独立于真实资本之外一种虚拟资本。

(五)股票是综合权利证券

股票不属于物权证券,也不属于债权证券,而是一种综合权利证券。物权证券是指证券持有者对公司的财产有直接支配处理权的证券;债权证券是指证券持有者为公司债权人的证券。

股东虽然是公司财产的所有人,享有种种权利,但对于公司的财产不能直接支配处理,所以股票不是物权证券。另外,一旦投资者购买了公司的股票,即成为公司部分财产的所有人,但该所有人在性质上是公司内部构成分子,而不是与公司对立的债权人,所以股票也不是债权证券。

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计划安排已公布,首次考试时间为4月10、11日,报名时间尚未可知。打算参加4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现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即可及时收到各省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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