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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笔记:公司法

环球网校·2020-03-04 14:35:06浏览29 收藏14
摘要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包含《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科目,今日环球网校为大家整理“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笔记:公司法”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复习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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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笔记:公司法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5.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6.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7.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8.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

9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目前受疫情影响,中国证券业协会推迟了2020年3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考生们可以通过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功能,届时我们会短信通知考生2020年3月证券从业资格报名时间。目前考生还是安心备考。

以上内容为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笔记:公司法,虽然现在报名时间暂未得知,不过正是备考的好时机,如果找不到更多备考资料,考生们可以直接点击下面的下载按钮后进入证券从业资格下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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