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法》第一章总则

环球网校·2020-02-14 11:41:16浏览85 收藏42
摘要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包含《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科目,今日环球网校为大家整理“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法》第一章总则”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复习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

编辑推荐: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法》学习资料汇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第三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第六条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 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第九条 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目前受疫情影响,中国证券业协会推迟了2020年3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考生们可以通过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功能,届时我们会短信通知考生2020年3月证券从业资格报名时间。目前考生还是安心备考。

以上内容为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法》第一章总则,虽然现在报名时间暂未得知,不过正是备考的好时机,如果找不到更多备考资料,考生们可以直接点击下面的下载按钮后进入证券从业资格下载页面。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