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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三章第五节讲义:证券自营业务相关风险

环球网校·2019-12-19 08:53:01浏览25 收藏12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发布“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三章第五节讲义:证券自营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的新闻,为考生发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相关复习资料,仅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本文内容如下:

编辑推荐: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三章讲义汇总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

第五节证券自营

四、证券自营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掌握)

(1)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2)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

(3)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4)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因包销、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做市业务以及股票质押违约处理等导致的情形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认定的除外。

(5)持有一种非权益类证券的规模不得超过其总规模的20%,不含同业存单,因包销等导致的情形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认定的除外。

2020年第一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得知,待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相关公告后,届时环球网校会通过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通知考生报名2020年第一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现在赶紧预约上吧。

以上内容为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三章第五节讲义:证券自营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更多资料请点击文章下方“免费下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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