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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二章讲义汇总
第二章证券从业人员管理
第四节从业人员管理
一、从业资格概述(熟悉)
(一)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范围
(1)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2)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以及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4)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5)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
(二)专业人员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条件
(1)在依法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取得从业资格的条件包括以下两点:①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资格考试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统一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的,取得从业资格。
(2)申请从事一般证券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②被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聘用;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④最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⑤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⑥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⑦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从业人员申请执业证书的条件和程序
1.条件
从业人员需要先取得从业资格,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机构申请执业证书:①已被机构聘用;②最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③不存在《证券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情形;④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⑤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⑥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程序
(1)申请人登录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填写执业证书申请表,连同打印的书面申请表及第八条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提交所在机构。
(2)机构资格管理员对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初审并确认,书面申请表由机构保管备查,电子申请表提交协会。
(3)协会对机构提交的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30日内审核完毕。
(四)从业人员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1)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3年不在机构从业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
(2)从业人员取得执业证书后,辞职或者不为原聘用机构所聘用的,或者其他原因与原聘用机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10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3)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变更聘用机构的,新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10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4)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
(5)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有关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受到聘用机构处分的,该机构应当在处分后10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6)中国证券业协会、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进行后续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7)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据《证券业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的从业资格考试办法、考试大纲、执业证书管理办法以及执业行为准则等,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8)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数据库,进行资格公示和执业注册登记管理。
(五)违反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1)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违反考场规则,扰乱考场秩序的,在2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2)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执业证书的,不予颁发执业证书;已颁发执业证书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
(3)机构办理执业证书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或者不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对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4)机构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5)从业人员拒绝中国证券业协会调查或者检查的,或者所聘用机构拒绝配合调查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给予从业人员暂停执业3个月至12个月,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的处罚;对机构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6)被中国证监会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违反《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注销执业证书的人员,中国证券业协会可在3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
(7)中国证券业协会工作人员不按《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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