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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第五节讲义:基金募集

环球网校·2019-12-10 18:58:28浏览44 收藏4
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整理发布“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讲义:基金募集”的新闻,为考生发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相关复习资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本文内容如下:

编辑推荐: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讲义汇总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五节证券投资基金法

二、基金募集(掌握)

(一)基金公开募集与非公开募集的区别

1.募集对象不同

(1)公开募集基金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200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2.基金管理人不同

(1)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2)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

3.投资范围不同

(1)公开募集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①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提示】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①承销证券;②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③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④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⑤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⑥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2)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4.信息披露要求不同

(1)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非公开募集基金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信息,没有依法公开披露信息的义务。

(二)公募基金的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应当约定基金的运作方式。基金的运作方式可以采用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

【知识链接】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区别

  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限不同 固定 不固定
申购和赎回份额的限制不同 封闭期内不得申赎 可以申赎
基金规模不同 固定 增加或减少
基金份额交易方式不同 上市交易 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申赎
基金投资策略不同 没有赎回压力,长期投资 必须保留一定的现金财产

(三)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1)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①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②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①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②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③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3)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020年第一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得知,待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相关公告后,届时环球网校会通过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通知考生报名2020年第一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现在赶紧预约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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