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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讲义汇总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二节公司法
七、公司合并、分立的种类及程序(重点掌握)
(一)公司合并的种类
吸收合并:A+B=A
新设合并:A+B=C
(二)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
1.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对债权人的通知或公告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务承担
公司合并的,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曰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分立的,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5.办理合并登记手续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概念
控股股东:持股50%以上,或者持股少,但表决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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