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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2019年7月份-证券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每日一练汇总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股东亦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如果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可采取以下()措施
A.股东有权为公司的利益以公司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股东必须先提起仲裁,再提起诉讼
C.股东必须先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再提起诉讼
D.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A是B的全资子公司,A采购一批生产物资,尚未付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付款责任由A承担,B承担连带责任
B.付款责任由A独立承担
C.付款责任由B承担,A承担连带责任
D.付款责任由B独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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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D
解析: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答案:B
解析: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付款责任由A独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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