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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争分夺秒”铺路科创板的速度超出预期。昨日深夜,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上市审核问答》)、《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以下简称《推荐指引》),对于配套规则中市场高度关注的相关问题予以解答,进一步细化“怎么审”,和“怎么推荐”两个问题。例如保荐机构当优先推荐三大类企业,重点推荐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上述两个文件都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点推荐六大领域
《推荐指引》共有12条,主要规范和引导保荐机构准确把握科创板定位,指导其做好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工作,其中明确了保荐机构应当优先推荐下列三大类企业:一是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二是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企业;三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企业。
同时,《推荐指引》第六条明确了保荐机构应当重点推介下列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新兴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
高端装备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新材料领域,主要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新能源领域,主要包括先进核电、大型风电、高效光电光热、高效储能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高效节能产品及设备、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先进环保产品、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生物医药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药、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推荐指引》另外指出,允许推荐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符合科创板定位”怎么解?
《上市审核问答》主要针对市场关注的差异化发行条件、上市条件等问题制定,共涉及16个问题。例如,市场较为关心的《上市审核规则》规定发行人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对此应如何把握?又如,多套上市标准发行人如何适用?保荐机构应当如何把关?申报后能否变更?等等。
根据该问答第九条,发行人应当对其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审慎评估,保荐机构应当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专业判断。问答进一步明确,发行人自我评估时,应当重点考虑五方面因素,即所处行业及其技术发展趋势与国家战略的匹配程度;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在境内与境外发展水平中所处的位置;核心竞争力及其科技创新水平的具体表征,如获得的专业资质和重要奖项、核心技术人员的科研能力、科研资金的投入情况、取得的研发进展及其成果等;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具体安排;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等。
保荐机构方面,应当根据《推荐指引》的相关要求,围绕科创板定位,对发行人自我评估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结合尽职调查取得的充分证据、资料等,对其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作出专业判断,出具专项意见,说明理由和依据、具体的核查内容、核查过程等,并在上市保荐书中简要说明核查结论及依据。
上交所在审核问询中,将关注发行人的评估是否客观,保荐人的判断是否合理;根据需要,可以向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提出咨询,将其作出的咨询意见作为审核参考。
《上市审核问答》第一条指出,发行人应当选择一项具体上市标准,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召开审议会议前,发行人因更新财务报告等情形导致不再符合申报时选定的上市标准,需要变更为其他标准的,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并更新相关文件;不再符合任何一项上市标准的,可以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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