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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证券公司:
2017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新金融工具准则。为配合新准则的实施,指导证券公司科学、合理地对金融工具进行估值和减值,协会制定了《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及《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已经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现予以发布。
联系电话:010-66575801
电子信箱:qiuxx@sac.net.cn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8年9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3-《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及《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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