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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要考点总结:有关证券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

环球网校·2018-04-10 14:22:09浏览66 收藏13
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整理发布“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要考点总结:有关证券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的新闻,为考生发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等复习资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要考点总结:有关证券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

(一)组织机构的设立要求

1、可以设独立董事

2、应当设置专业委员会的规定

(1)经营经纪、资管、融资融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两种以上业务

(2)专业委员会配置

3、董事会秘书

4、高级管理人员 a.薪酬与提名;b.审计;c.风险控制;d.委员会负责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5、合规负责人

(1)合规负责人为高管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且不得兼任经营管理职务

(2)发现违规行为需报告

(3)正当理由解聘的,解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解聘理由和事实

6、任职资格要求 聘任、选任无任职资格的董监事、高管人员的决议、决定无效

7、离任审计要求 法人代表、高管人员离任2个月内,报送对其的审计报告,未报送审计报告之前,离任人员不得在其他证券公司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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