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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资产管理业务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

环球网校·2018-03-13 10:42:20浏览81 收藏24
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整理发布“《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资产管理业务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的新闻,为考生发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等复习资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资产管理业务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

  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客户资产。

  (2)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3)以欺诈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方式误导、诱导客户。

  (4)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操作。

  (5)以转移资产管理账户收益或者亏损为目的,在自营账户与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或者不同的资产管理账户之间进行买卖,损害客户的利益。

  (6)自营业务抢先于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交易,损害客户的利益。

  (7)以获取佣金或者其他利益为目的,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

  (8)内幕交易或者操纵市场。

  (9)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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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以上复习资料为证券论坛与广大朋友一起交流学习,共求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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