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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

环球网校·2018-02-23 10:30:10浏览71 收藏35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的新闻,为考生发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证券市场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的新闻,为考生发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

  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如下:

  (1) 证券公司的股东应当用货币或者证券公司经营必需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 证券公司股东的出资,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出资中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3) 在证券公司经营过程中,证券公司的债权人将其债权转为证券公司股份的,不受有关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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