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麻醉药
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
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可交给医院药师处理
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B应为:
第三十条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