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制剂批准文号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制剂批准文号
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制剂批准文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制剂批准文号后,方可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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