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
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药学负责人
医务负责人
护理负责人
医疗行政管理负责人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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