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时间某炼油厂油品分厂罐区发生爆炸,引起310号油罐燃烧,造成2人 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9万元,事故当日13时许,某炼油厂油品分厂半成品车间工人黄某在当班期间,发现310号油罐油面高度已达14 . 21m。接近警戒 高度14 . 30m。黄某马上向该厂总调度进行了报告,并向总调度请示310号油 罐汽油调和量。
根据总调度的指示,黄某进人罐区将油切换至304号油罐。13时30分许, 黄某在给310号油罐作汽油调和流程准备时,本应打开310号罐D400出口阀 门,却误开了311号D400出口阀门。15时许,黄某开启11A号泵欲对310号 油罐进行自循环调和,由于错开了311号D400出口阀门,实际上此时310号 油罐不是在自循环,而是将311号罐中的汽油抽入310号油罐。15时40分, 仪表工陈某从计算机显示屏上发现310号油罐油面不断上升,随后计算机开始 “高位报警”,陈某当即让黄某到罐区去核实一下310号罐的油面高度,黄某却误认为是计算机不准确,没去核实也未采取其他措施。 16时,在交班时违反规定,没有在油罐现场进行交接班,也未核实油罐流程。 17时50分,310号油罐的汽油开始外冒,部分汽油挥发,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18时15分,某单位职工吕某驾驶手扶拖拉机路过罐区11号路时,排气管 排出的火星遇空气中的爆炸性混合气体发生起火爆炸,导致吕某当场死亡,另一工 人被严重烧伤抢救无效死亡。310号油罐当即燃烧。持续17h后被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