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A煤矿某掘进队负责施工北二采区东一段六层带式输送机上山。25日零点班,工人进人工作面后,安全员张某首先用撬棍进行敲帮问顶,找净浮石确认无误后,开始加固耙斗机至工作面段的支护。在开始打眼前,班长李某及另一名工人又再次进行了敲帮问顶,也没发现异常情况。于是班长李某将工人分成两组用风钻进行打眼。他与陈某负责打右帮炮眼,李某操纵风钻,陈某在领钎打底眼时,工作面突然迎头掉下一块长3.Om、宽2.5m、厚0.6m的大岩石,片下后裂成三块,陈某躲闪不及,其中一块打在其头部位置,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一、事故原因
(l)虽然在接班前和打眼前进行了敲帮问顶,并且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但对施工16。上山有片帮伤人的可能性缺乏认识,尤其施工的是倾斜穿层巷道,围岩的节理、层理都比较发育,并伴有小的地质构造,岩体整体性差,且含水,在采取超前防范措施上不及时,不到位,存在漏洞。这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虽然进行了多次敲帮问顶,但由于工人技术素质低,经验不足,缺乏预见性,这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3)把钎位置距离岩帮较近,经验不足,防范心理差。
二、防范措施
(l)认真落实顶板管理的各项规定,根据现场不同条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到超前防范。
(2)打眼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顶板,严禁空顶作业。
(3)进一步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起事故属于()。
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
严重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
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级别应上报至()。
国务院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
省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
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
县级安监部门
属地安监科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l)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报至国务院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报至省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逐级报至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
事故上报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及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上报情况
事故上报内容包括:
(l)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按照顶板一次冒落的范围及造成伤亡的严重程度,可将顶板事故分为()。
小型冒顶
中型冒顶
大型冒顶
区域冒顶
局部冒顶
按照顶板一次冒落的范围及造成伤亡的严重程度,一般可分为局部冒顶和大型冒顶事故两大类。当顶板破碎、节理发育时,不进行支护就会发生冒顶。在地质条件变化的区域,也易发生冒顶。有时尽管顶板比较稳定,但忽视支架规格质量,违反操作规程,也会引起局部冒顶。
除敲帮问顶外,冒顶事故的探测方法还包括()。
爆破法
仪器探测法
测压法
木楔探测法
对流法
冒顶事故的探测方法主要包括敲帮问顶法、仪器探测法、木楔探测法等。敲帮问顶法是最常用的方法,又分为锤击判断声法和振动探测法两种。木楔探测法是指在工作面顶板(围岩)的裂缝中打人小木楔,过一段时间进行一次检查,如发现木楔松动或者掉渣,表明顶板(围岩)裂缝受矿压影响在逐渐增大,可能发生冒顶事故。大面积冒顶可以用微振仪、地音仪和超声波地层应力仪等仪器探测法进行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