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应急预案的编制中,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
综合应急预案
现场处置方案
专项应急预案
风险评估方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