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厂厂长李某,明知车间内的大型设备存在严重故障,可能引发重大事故,但仍强令工人继续作业。最终,设备故障,虽然无人员伤亡,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生产线严重损坏。根据《刑法》的规定,李某的行为构成(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危险作业罪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第一百三十四条)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