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584,43589-4、刘某、赵某、黄某、张某四人合伙成立一家金属冶炼公司,该公司董事长由最大的股东刘某担任,但刘某因生病长期休养,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总经理赵某出差半年,在北京党校进行学习;赵某出差前委托副总经理黄某主持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工作;张某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由()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刘某
赵某
张某
黄某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全面领导责任的决策人。当董事长或总经理长期缺位(因生病、学习等情况不能主持全面领导工作)时,将由其授权或者委托的副职或者其他人主持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