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753-2、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给予岗位津贴,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
自费诊疗
定期教育培训
疗养休假
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