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786-3、某金属冶炼厂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当场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事故发生3天后,重伤者因救治无效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厂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内补报该事故伤亡情况。
45日
30日
15日
7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这是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