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特种设备适用《特
压力管道
核设施
电梯
客运索道
防腐钢管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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