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信
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的事故
造成3人以上被困的事故
涉险5人以上的事故
紧急疏散人员600人以上的事故
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生活水源造成严重污染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较大涉险事故是指:(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3)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4)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5)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险化学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6)其他较大涉险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