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根据《建筑法》,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内,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
7日
15日
1个月
30日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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