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B选项中无需报告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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