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劳动法》的规定
.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解析】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