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安全评价服务中心为一家生产剧毒磷化物的企业进行安全评价,收取12万元服务费,出具了虚假安全评价报告。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没收该机构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下列罚款符合规定的的是()。
5万元
15万元
25万元
10-20万元
第九十二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的,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