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练习
应当在有效期满前提出延期的申请,经同意可免审延续1年
应当在有效期满前提出延期的申请,经同意可免审延续2年
应当在有效期满前提出延期的申请,经同意可免审延续3年
应当在有效期满前提出延期的申请,经同意可免审延续5年
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但不是自动延期,应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经同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