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练习
主办单位应当向焰火燃放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人员,应当持有《焰火燃放许可证》
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包括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和燃放作业方案
第三十三条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㈠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㈡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㈢燃放作业方案;㈣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第三十四条 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