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练习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6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发证机关同意,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3年1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不少于8学时必要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或者有3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第二十三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第二十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㈠健康体检不合格的;㈡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㈢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㈣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㈤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㈥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