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练习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90日内,按规定申请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不少于8个学时的安全培训
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
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复审一律不予通过
第二十二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㈠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㈡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㈢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第二十三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第二十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㈠健康体检不合格的;㈡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㈢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㈣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㈤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㈥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