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练习
7月5日
7月7日
7月15日
7月30日
第三十六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其他建设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完成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