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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职业危害识别、评价与控制
一、职业危害识别
(一)粉尘与尘肺
1.生产性粉尘
能够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粉尘。从胶体化学观点来看,粉尘是固态分散性气溶胶。其分散媒是空气,分散相是固体微粒。在生产中,与生产过程有关而形成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对人体有多方面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
不同分散度的生产性粉尘,因粉尘颗粒粒径大小的差异,其进人人体呼吸系统的情况存在差异,在生产性粉尘的采样监测与接触限值制定上,通常将其分为总粉尘与呼吸性粉尘两种类型:
(1)总粉尘:可进入整个呼吸道(鼻、咽和喉、胸腔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的粉尘,简称“总尘”。技术上系用总粉尘采样器按标准方法在呼吸带测得的所有粉尘。
(2)呼吸性粉尘:按呼吸性粉尘标准测定方法所采集的可进入肺泡的粉尘粒子,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均在7.07μm以下,空气动力学直径5μm粉尘粒子的采样效率为50%,简称“呼尘”。
2.生产性粉尘的来源
生产性粉尘来源于以下几方面:
(1)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粉碎,其所形成的尘粒,小者可为超显微镜下可见的微细粒子,大者肉眼即可看到,如金属的研磨、切削,矿石或岩石的钻孔、爆破、破碎、磨粉以及粮谷加工等。
(2)物质加热时产生的蒸气可在空气中凝结成小颗粒,或者被氧化形成颗粒状物质,其所形成的微粒直径多小于lμm,如熔炼黄铜时,锌蒸气在空气中冷凝、氧化形成氧化锌烟尘。
(3)有机物质的不完全燃烧,其所形成的微粒直径多在0.5μm以下,如木材、油、煤炭等燃烧时所产生的烟。
此外,对铸件翻砂、清砂作业时或生产中使用粉末状物质在进行混合、过筛、包装、搬运等操作时,也可产生多量粉尘;沉积的粉尘由于振动或气流的影响重又回到于空气中(二次扬尘)也是生产性粉尘的一项主要来源。
3.生产性粉尘的分类
生产性粉尘根据其性质可分为三类:
(1)无机性粉尘
1)矿物性粉尘,例如煤尘、硅石、石棉、滑石等。
2)金属性粉尘,例如铁、锡、铝、铅、锰等。
3)人工无机性粉尘,例如水泥、金刚砂、玻璃纤维等。
(2)有机性粉尘
1)植物性粉尘,例如棉、麻、面粉、木材、烟草、茶等。
2)动物性粉尘,例如兽毛、角质、骨质、毛发等。
3)人工有机粉尘,例如有机燃料、炸药、人造纤维等。
(3)混合性粉尘
指上述各种粉尘混合存在。在生产环境中,最常见的是混合性粉尘。
4.生产性粉尘的致病机理
生产性粉尘的理化性质与其生物学作用及现场防尘措施等有密切关系。在卫生学上有意义的粉尘理化性质有分散度、溶解度、比重、形状、硬度、荷电性、爆炸性及粉尘的化学成分等。
一般认为,矽肺的发生和发展与从事接触矽尘作业的工龄、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二氧化硅的类型、生产场所粉尘浓度、分散度、防护措施以及个体条件等有关。劳动者一般在接触矽尘5~10年才发病,有的潜伏期可长达15~20年。接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高的粉尘,也有1~2年发病的。其机理是由于矽尘进入肺内,可引起肺泡的防御反应,成为尘细胞。其基本病变是矽结节的形成和弥漫性间质纤维增生,主要是引起肺纤维性改变。
5.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职业病
生产性粉尘的种类繁多,理化性状不同,对人体所造成的危害也是多种多样的。就其病理性质可概括如下几种:
(1)全身中毒性,例如铅、锰、砷化物等粉尘。
(2)局部刺激性,例如生石灰、漂白粉、水泥、烟草等粉尘。
(3)变态反应性,例如大麻、黄麻、面粉、羽毛、锌烟等粉尘。
(4)光感应性,例如沥青粉尘。
(5)感染性,例如破烂布屑、兽毛、谷粒等粉尘有时附有病原菌。
(6)致癌性,例如铬、镍、砷、石棉及某些光感应性和放射性物质的粉尘。
(7)尘肺,例如煤尘、矽尘、矽酸盐尘。
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职业病中,以尘肺最为严重。据卫生部((2009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简报》统计,截至2009年6月底,我国共报告尘肺病64.3万例。其中2009年上半年新发尘肺病4 972例,已死亡361例。
尘肺是由于吸人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的纤维化为主要变化的职业病。由于粉尘的性质、成份不同,对肺脏所造成的损害、引起纤维化程度也有所不同,从病因上分析,可将尘肺分为六类:矽肺、硅酸盐肺、炭尘肺、金属尘肺、混合性尘肺、有机尘肺。
2002年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公布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了13种法定尘肺病,即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疾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其致病粉尘及易发工种如表5一l所示(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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