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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储运安全技术
一、 管道线路
1.管道线路的布置及水工保护
埋地输油气管道与高压输电线平行或交叉敷设时,以及与高压输电线铁塔避雷针接地体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0m,因条件限制无法满足要求时,应对管道采取相应的防雷保护措施。
埋地输油气管道与通信电缆平行敷设时,其安全间距不宜小于10m;特殊地道达不到要求的,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交叉时,二者净空间距应不小于0.5m,且后建工程应从先建工程下方穿过。
埋地输油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其安全间距不宜小于10m;特殊地道达不到要求的,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且应保持两管道间有足够的维修、抢修间距;交叉时,二者净空间距应不小于0.5m,且后建工程应从先建工程下方穿过。
二、输油气站场
1.输油站的防雷、防静电,战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应按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露天内装置布置的塔、容器等,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保护,但应设防雷接地。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并定期检测。
2.可燃气体、天然气凝液的钢罐应设防雷接地;防雷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仅做防感应雷接地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防静电措施;每组专设的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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