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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及方法
防止重大工业事故发生的第一步是辨识或确认高危险性的工业设施(危险源)。一般由政府主管部门或权威机构在物质毒性、燃烧和爆炸特性基础上,确定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即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通过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就可以确定哪些是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潜在危险源。
国际劳工组织认为,各国应根据具体的工业生产情况制定适合国情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标准的定义应能反映出当地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一个国家的工业模式,可能需有一个特指的或是一般类别或是两者兼有的危险物质一览表,并列出每种物质的限额或允许的数量,设施现场的危险物质超过这个数量,就可以定为重大危险源。任何标准一览表都必须是明确的,以便使雇主能迅速地鉴别出其控制下的哪些设施是在这个标准定义的范围内。要把所有可能会造成伤亡的工业过程都定为重大危险源是不现实的,因为由此得出的一览表会太广泛,现有的资源无法满足要求。标准的定义需要根据经验和对危险物质了解的不断加深进行修改。
参考国外同类标准,结合我国工业生产的特点和火灾、爆炸、毒物泄漏重大事故的发生规律,以及1997年由原劳动部组织实施的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中对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试点的情况,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生产企业和研究院起草提出了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此标准自2009年12月1日实施。
重大危险源评价
风险评价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内容。目前,可应用的风险评价方法有数十种,如事故树分析、危险指数法等。
本节主要对介绍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方法,其评价方法是国家“八五”科技攻关专题《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技术研究》中提出的。它在大量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中毒事故资料的统计分析基础上,从物质危险性、工艺危险性人手,分析重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以及事故的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综合评价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并提出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监管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督管理体系,建立重大危险源宏观监控信息网络,实施重大危险源的宏观监控与管理,最终建立和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和监控手段。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建立实时的监控预警系统。应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原理和方法,结合自动检测与传感器技术、计算机仿真、计算机通信等现代高新技术,对危险源对象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严密监视那些可能使危险源对象的安全状态向事故临界状态转化的各种参数变化趋势,及时给出预警信息或应急控制指令,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重大危险源宏观监控系统
1.宏观监控的主要思路
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分级,并制定有关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法规的基础上,明确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对于危险源的管理责任、管理要求(包括组织制度、报告制度、监控管理制度及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应急措施方案等),促使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机制,确保安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实施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级别的企业确定规范的现场监督方法,督促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建立监控机制,并督促隐患整改。建立健全新建、改建企业重大危险源申报和分级制度,使重大危险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与技术中介组织配合,根据企业的行业、规模等具体情况,提供监控的管理及技术指导。在各地开展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国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以便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状况,从而建立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由区县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信息网络建成之后,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网络了解一、二级危险源的情况和监察信息,有重点地进行现场监察;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对各城市的一级危险源的监察情况进行监督。
2.宏观监控系统的设计思想
各城市应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各企业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分类申报信息、危险源分级评价信息、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信息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监察记录等信息。有条件的城市可建立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使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更加直观。该系统可以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直接通过计算机实现对各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监督管理及跟踪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变化情况,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从直观性到实时性都有很大的提高,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更好的服务。
为了便于信息的传递和更新,各城市应建立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拨号连接方式建立网络,定期进行数据的更新。
设立国家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建立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的重大危险源监控总系统,并搜集各城市重大危险源的分布管理情况,对已经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城市,可以将城市重大危险源的分布、状况信息和管理情况直接在总系统的电子地图上显示出来,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策所用。待条件成熟之后,可以把重大危险源监控总系统、各城市的监控子系统以及企业的计算机监控系统通过网络相连。
3.宏观监控系统网络设计方案
各子系统要求采集城市所辖的重大危险源信息,在各城市的地理信息系统(电子地图)上进行危险源信息的统计、报表以及多媒体信息显示,并将危险源信息和监察企业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及时发送给监控总系统。
监控总系统要求上国际互联网(Internet),建立自己的网络主页(Home Page),以便子系统和其他授权用户可以在网上访问总系统的主页,子系统将危险源信息和监察企业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通过Internet及时发送给监控总系统。
4.城市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
城市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集计算机数据管理、多媒体、地理信息系统于一身,能够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直观、形象地提供重大危险源信息,以及发生事故后抢险、救援信息,有利于有关领导及时、准确地决策,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及事故后造成的各项损失。城市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为城市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在综合采用现代技术和科技新成果,提高工作的现代化水平方面探索了一条新路子。目前,北京、青岛等城市已在此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系统的目标和任务主要包括:
(1)重大危险源信息(包括多媒体及地理信息)的管理。
(2)重大危险源危险程度评估的计算机辅助分析。
(3)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形象表述。
(4)为政府部门宏观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准确、全面、形象的信息、依据和手段,提高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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